各二級單位:
2023年度各類項目經費已陸續下撥,為落實和推進2023年度預算執行,現就相關采購事項通知如下❤️🦸🏻♀️:
1🚥、進口設備應於9月1日前完成采購申請審核。(重要)
2⛸、預算金額≥100萬元的項目應於9月15日前完成采購申請審核。
3🤵🏿♂️、30萬元≤預算金額<100萬元的項目,應於10月15日前完成采購申請審核。
4、集中采購項目(如電腦、打印機、工作站、復印紙等),應於10月31日前完成采購申請審核。集中采購項目詳見上海政府采購網電子集市平臺http://www.zfcg.sh.gov.cn/)🏄♀️。
未按照上述時間節點完成采購申請審核的采購項目,我辦將不再受理采購。
特別說明🤽🏽♂️:
1、完成采購申請審核指在OA上提交采購申請並審核完畢🪓,提交內容需包含采購需求和技術指標🧜♀️。具體操作:OA-﹥資產管理-﹥采購管理子系統
2✉️🏇🏼、金額≥2萬元的采購項目必須簽訂合同,我辦將根據采購申請進行合同審核(重要)🩹🧑🏿⚖️。
采購與招標管理辦公室
2023年4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