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級單位:
2023年度各類項目經費已陸續下撥,為落實和推進2023年度預算執行🪭,現就相關采購事項通知如下:
1.進口設備應於9月15日前完成采購申請審核🌄。
2.預算金額≥100萬元的項目應於9月15日前完成采購申請審核。
3.30萬元≤預算金額<100萬元的項目,應於10月15日前完成采購申請審核。
4.集中采購項目(如電腦💈🚣🏽♀️、打印機、復印紙等),應於10月31日前完成采購申請審核。集中采購項目詳見上海政府采購網電子集市平臺http://www.zfcg.sh.gov.cn/)。
未按照上述時間節點完成采購申請審核的采購項目,我辦將不再受理采購。
特別說明🧎🏻♂️➡️:
1.完成采購申請審核指在OA上提交采購申請並審核完畢🚘,提交內容需包含采購需求和技術指標💁🏽♂️👏。具體操作:OA-﹥資產管理-﹥采購管理子系統
2.金額≥2萬元的采購項目必須簽訂合同🚴🏻♂️🏦,我辦將根據采購申請進行合同審核🫚。
采購與招標管理辦公室
2023年9月5日